徽縣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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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徽國土資告[2015]17號)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規(guī)定,經(jīng)徽縣人民政府批準,徽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 2(幅)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(guī)劃指標要求(見表)
宗地 編號 | 宗地位置 | 出讓 面積 | 土地 用途 | 出讓 年限 | 容積率 | 建筑 密度 | 綠地率 | 競買 保證金 (萬元) | 起始價 (萬元) | 加價 幅度 (萬元) |
2015-8 | 徽縣柳林鎮(zhèn)洛壩村羅溝門 | 7.94畝 | 工業(yè)用地 | 50年 | 依據(jù)徽住建函【2015】23號文件,該宗地不在柳林鎮(zhèn)總體規(guī)劃范圍內,暫無規(guī)劃許可。 | 15 | 53 | 5 | ||
2015-11 | 徽縣泥陽鎮(zhèn)李磨村 | 14畝 | 商住用地 | 商業(yè)40年 住宅70年 | ≤1.7 | ≤35% | ≥30% | 70 | 345 | 10 |
二、競買人資格要求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組織,除法律、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可申請參加,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競買:
1、已取得土地使用權,但未按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(fā)建設的;
2、拖欠徽縣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;
3、其他有關規(guī)定不能參加競買的。
三、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為有底價出讓,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。
四、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
有意競買者于2015年10月16日 至 2015年11月5日按出讓文件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,向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,領取掛牌出讓文件。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13日17時(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),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,方確定為競買人,有資格參加競買。競買未成交者,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截止日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(不計利息)。
申請競買人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5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競買報名手續(xù)。
五、掛牌時間及地點
1、掛牌時間: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6日;
每日9:00-11:00;15:00-17:00。
2、報價地點:徽縣國土資源局。
3、掛牌出讓會時間:2015年11月16日17:00時
掛牌出讓會地點:徽縣國土資源局會議室
六、出讓文件的領取
自2015年10月16日起到徽縣國土資源局領取《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》(宗地編號:2015-8號、2015-11號)。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
1、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(xiàn)場踏勘地塊,費用自理;
2、本次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徽縣國土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;
3、開發(fā)建設必須符合徽縣城市建設規(guī)劃、控制性詳規(guī)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;
4、掛牌時間截止時,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(xù)競價,轉入現(xiàn)場競價,通過現(xiàn)場競價確定競得人。
5、本次出讓公告規(guī)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,將發(fā)布變更公告,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。
八、聯(lián)系方式與銀行帳戶
1、聯(lián)系地址:徽縣國土資源局
聯(lián) 系 人:李輝 王曉梅
聯(lián)系電話:0939-7623216
2、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聯(lián) 系 人:梁經(jīng)理
聯(lián)系電話:0931-8805533 18919185858
3、開戶單位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
開戶銀行:中國銀行隴南市武都支行
銀行帳號:1040 3618 9054
徽縣國土資源局
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2015年10月16日